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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:试点示范撬动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
发布时间:2016-03-04 08:42:55   来源:

      近日,河北省工信厅正式对外发布《河北省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表示将在“十三五”期间,在河北开展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建设,培育和引领新业态、新模式,促进工业转型升级。记者了解到,试点示范工作由河北省工信厅负责组织和推动。河北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企业项目申报、督导项目实施、协调项目验收。企业具体承担试点项目建设,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。

      “我们决定在2016年开展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试点示范工作的目的,是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《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实施意见》和工信部《贯彻落实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〉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》,加快推进我省两化深度融合,大力建设制造强省。”河北省工信厅厅长邹平在接受《中国电子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
      试点示范涵盖四大方向

      抓好20个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,培育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5个。

      2015年年底,河北省政府发布了《关于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实施意见》,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成为11个重点行动之一,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工程、智能工厂(数字化车间)建设示范工程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工程成为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三大重点工程。该意见明确表示,到2020年,实现万家企业“登云”;到2017年建成1000个智能工厂(数字化车间),2020年建成1500个智能工厂(数字化车间);培育一批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示范企业。

      为实现设定的目标,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试点示范成为重要的抓手之一。“2016年,我们将培育100家两化融合重点企业,抓好20个‘互联网+’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,培育重要行业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5个,争取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个。” 邹平表示。

      记者了解到,试点示范主要有4个方向:一是“互联网+”研发设计创新。河北将支持开放创新交互平台、在线设计中心建设,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研发设计模式。支持产业链协同研发平台建设,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设计模式。支持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服务平台,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新模式。

      二是“互联网+”生产模式创新。河北将支持大规模个性化定制、网络化协同制造、智能制造、服务制造、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,发展基于网络、数据驱动的线下资源线上配置的新型生产方式。支持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,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,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。支持工业云平台建设,推进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营销服务、测试验证等资源的开放共享。

      三是“互联网+”服务模式创新。河北将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平台和营销平台,推进电子商务和供应链协同,发展网络营销新模式,鼓励和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或区域平台转化。支持面向行业或产业集群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,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。支持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监测追溯、质量控制等在线服务模式。支持基于产品智能化、供应链在线化的信息挖掘,发展信用销售等新业务。

      四是“互联网+”集成应用创新。河北将支持制造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,建设和推广自主工控系统、工业云平台、工业大数据平台、CPS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、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。支持企业构建一体化综合集成系统,鼓励建设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、协作共享的一体化平台,并逐步向覆盖全产业链拓展,实现市场需求、研发设计等资源的整合优化,支撑产业生态体系发展。支持企业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,培育和打造数据驱动、网络协同、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,促进战略规划落地、业务模式创新和组织管理变革。

      事前事后双补贴

      省级财政对每个试点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%给予资金补助,总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
      对于试点示范而言,若要达到预期令人满意的效果,项目前期的筛选评定和后期的总结推广至关重要。

      邹平告诉记者,为确保试点示范项目达到预期成效,不仅对申报企业明确了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,而且对试点示范项目的评定程序、验收要求、奖励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。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须达到单项应用阶段及以上,拥有专门的信息化支撑队伍,人数不少于10人。通过验收并形成可推广模式企业,将被授予“河北省‘互联网+’制造业示范企业”称号。

      为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模式,邹平表示,将采取事前补贴和事后补贴相结合的方式,省级财政对每个试点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%给予资金补助,总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。实际投资额按项目期内近三年(含项目完成年度)产生的项目费用票据核计。项目费用主要指用于自动化设备购置与改造、信息化软硬件购置、系统开发与服务等方面的费用。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,确定为试点项目后给予部分资金补助,剩余补助资金列入第二年年度预算,待项目验收合格、总结经验模式后拨付。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要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比例资金配套。另外,河北省工信厅将优先推荐试点示范企业争取国家“互联网+”、智能制造等项目支持。优先支持示范企业申请省技术改造、工业转型升级、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项目。组织示范推广活动,提高和扩大企业影响力。

      记者了解到,试点示范项目的评定工作在2月27日至3月31日进行,4月1日至10月31日为试点实施阶段,之后验收推广将一直持续到2017年12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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